
时间 2022/11/25 09:00
地点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一楼公共招聘服务大厅(海口市和邦路3号)
为了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贯彻落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有关部署,做好我省残疾人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精准就业帮扶工作,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携手海南众合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定于2022年11月25日共同举办以“青春无悔、奋斗正当时”为主题的海南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活动。现诚邀省内外有残疾人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以及广大残疾人求职者积极报名参加!
一、活动主题
青春无悔 奋斗正当时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承办单位:海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协办单位:海南众合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四、活动地点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一楼公共招聘服务大厅(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
五、服务对象
(1)有就业能力与就业需求的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2)有招聘残疾人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六、咨询热线
0898-65231155(周小姐)
七、温馨提示
1.入场人员需佩戴口罩,携本人身份证件,出示个人健康码,检测体温入场。
2.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指挥,有序开展面试洽谈。
3.参会时请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4.因疫情影响,每家企业限派1名工作人员参会。当求职者入场人数超过100人时,未入场求职者请在等候区休息,待工作人员通知后方可入场。
5.禁止扎堆交谈或长时间逗留,面试完尽快离场。
八、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可获得哪些优惠政策?
(一)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满额或超额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免征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所在地残联在审核残疾人数时,根据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签订的协议,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九、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可以申请奖励
(一)奖励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福利企业除外)。
(二)奖励条件:用人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按规定完成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并通过审核,超比例安排1人以上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2.残疾职工应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
3.与残疾职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月工资待遇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4.残疾职工有具体的工作岗位且实际在岗。
(三)奖励标准
每超额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每年给予用人单位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5倍的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3年。
奖励人数的计算方法:奖励人数=核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
奖励资金核定公式:奖励金额=奖励人数×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5。其中,核定奖励人数只计整数部分。
(四)奖励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于每年6-7月(即年审当年)向所在地残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1.《海南省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请表》;
2.《海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海南省残疾职工情况登记表》;
3.残疾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职工工资发放凭证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